早报讯(记者颜剑虹通讯员王锐)昨天上午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。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,对张定元故意伤害案,蔡志清、邓尚超抢劫案进行终审宣判。会后,罪犯张定元、蔡志清、邓尚超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受雇当打手砍死两人
2005年6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,黄文春与吴亚龙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一家溜冰场因琐事发生争执,相持不下双方各自叫人准备“武力解决”。吴亚龙打电话给朋友孔贝贝,孔贝贝则打电话给张定元、罗剑彪帮忙叫人,张定元马上纠集了林平、徐文杰、“阿胜”等人,加上罗剑彪叫来的“兄弟”,二十余人手持刀具、钢管等在溜冰场附近网吧门口会合。
另一边,黄文春也叫来了十多个“兄弟”,带着钢管、西瓜刀等聚集在溜冰场附近的川菜馆门口。当晚11点左右,双方人员大打出手。张定元持刀左冲右突,异常“神勇”,先后砍翻了褚道明、黄治林等人,随即与众人坐摩托车逃离现场。褚道明、黄治林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。
杀死一人抢了部手机
2004年7月7日晚,蔡志清、邓尚超、杜其秋带着三把刀具来到同安区车站,合谋抢劫摩托车工。蔡志清和邓尚超以雇车为借口,将摩托车工黄某骗至一偏僻的三岔路口,二人先用雨衣盖住黄文的头部,随后分别持刀对黄文的身体乱砍,并抢走了黄某的手机,骑上黄某的摩托车欲逃离现场,无奈摩托车突然熄火无法启动,他们只好丢弃后逃逸。
二人随后与杜其秋会合,杜其秋带他们到同安区西洪塘村某工艺品厂宿舍藏匿,抢得的手机则由杜其秋分得使用。时间一天天过去,三人自认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,但在2005年3月19日,黄某的尸体被发现,三人随即落网。
|